关于推荐参评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女性工作者助力我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河南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的通知》的要求,省残联拟推荐两名同志参评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在省残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为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职工。
2.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 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构建和谐中原作出了突出贡献。
5. 原则上荣获过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荣誉称号。
二、具体要求:
1. 各部(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以三八红旗手评选为契机,激发出广大女性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
2. 曾获得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的不再重复推荐表彰。
3. 以各部(室)、单位为单位推荐,最多推荐两名候选人(其中至少1人为非本部室、单位成员),候选人推荐表于2016年1月18日前报送机关党委1714房间(联系人:郭政豪;联系电话:60856157),由机关党委统计,党组研究并公示后,统一报送省妇联。
附件: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016年1月13日
附件: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部)室、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
部室、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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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至少推荐1名非本部(室)、单位的候选人;2. 总计最多2名推荐候选人;3.曾获得过省三八红旗手的不参与此次推荐。
部门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