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核准残疾人贫困户建档立卡数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扶贫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做好河南省残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残联〔2014〕103号)的落实,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数据,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加快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进程,确保残疾人小康目标的如期完成。针对我省贫困残疾人相关数据,请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各地残联要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对已纳入建档立卡的残疾人所在村委会共同逐一核实,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针对扶贫系统贫困户建档立卡数据库中标注为“因残致贫”“身体状况残疾”且未填写残疾人证号的疑似残疾人的信息,县、乡残联要抓紧时间核实准确,已办理残疾人证的及时补录残疾人证号,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残联要主动上门宣传政策,积极帮助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并补录残疾人证号。
二是各地针对未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残疾人,依据本地残疾人状况和需求调查的现有数据,针对残联系统调查数据中标注为“农业户口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的残疾人信息,县残联和扶贫部门共同逐一核实,符合国家贫困户建档立卡标准的做好登记标注,在下一步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期间,力争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三是各级残联组织和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要提高对摸清搞准建档立卡的残疾人贫困户是做好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认识,积极协调、紧密配合,务必抓紧时间,尽快落实。请各地残联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残联和扶贫部门共同核实认可的本地残疾人贫困户建档立卡数据报省残联教就部和省扶贫办。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李孟杰 0371-60856658 hncjrfp@163.com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7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