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严格督导制度,实施责任追究

来源: 政研室 发表时间: 2015-05-08 【字号:


      济源市以集中授课的培训方式,对全市16个镇(街道)和3个集聚区的1200余名调查员进行了分期培训。截止到12月20日,全市的培训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济源市没有分管县区,行政区划直接面向乡镇,市残联既要做推动者又要做执行者,市残联党组将调查员的培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方法,深入到全市16个镇(街道)和3个集聚区,与党政一把手座谈、交流、沟通,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为提高培训质量,市残联抽调参加省级培训的调查骨干组建了培训工作教师队伍,进行三场模拟试讲。

      济源市残联联合统计局、市委督查局专门成立了残疾人专项调查督导组,实施“三项督导”。一是对时间节点进行督导。按照省残联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各镇(街道)和集聚区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对工作质量进行督导。针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要求各村(社区)的调查员要向镇(街道)进行签字确认;各镇(街道)的数据要向市政府领导签字确认。三是对作风纪律进行督导。对瞒报虚报、粗心大意走过场等应付懈怠行为将严格按照统计法和行政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罚。

      济源市在抓好“三项督导”的基础上又全面落实了“三种制度”。一是分片包干制。市残联抽调骨干工作人员联系各镇(街道)和集聚区,加强督导检查,做好业务指导。二是工作台账制。市残联与各镇(街道)和集聚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台账销号制,强力推进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的逐项落实。三是情况通报制。济源市残疾人专项调查督导组定期将全市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下发各镇(街道)和集聚区。截止到12月20日,济源市残疾人专项调查督导组已下发了两期通报,对两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了点名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