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14号)和省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残联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结合我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出国(境)审核审批程序。对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应于上年度12月15日前将因公出国(境)计划(包括组团单位、出国(境)任务、目的地、国(境)外停留时间、团组人员组成、经费来源及预算等)报省残联人事部汇总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党组、理事会集体研究后上报省外办审批,凡未经审核审批的团组,一律不再办理。对因私出国(境)人员,应提前15日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出国(境)旅游的应提交与旅行社签订的正式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等,出国(境)探亲的应提交亲属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经所在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党组、理事会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同意后,报省残联人事部备案,人事部按照要求征求纪检组、计财部等部门意见后,适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批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
二、严格出国(境)审查。要继续严格执行《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中办发〔20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纪发〔2004〕26号)和我省相关规定,落实《关于印发〈省残联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豫残联〔2013〕205号)要求,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认真做好省残联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工作人员,要从严把关,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一律不得批准其出国(境)。按照“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出国(境)审查责任制,对违规审核审批或不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出国(境)证件管理。要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纪发〔1999〕23号)和我省《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公通〔2003〕219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特殊身份人员出国(境)证件管理与信息报备工作。特殊身份人员,是指:1、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全体人员;2、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其它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国有企业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岗位特殊需要列为特殊身份人员的其他人员;3、国有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相当于副处级(含)以上人员,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岗位特殊需要列为特殊身份人员的其他人员;4、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涉及国家秘密未满解密期的离职、退休等人员,副处级(含)以上离退休人员;5、金融主管部门及金融企业(含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管理人员以及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岗位特殊需要列为特殊身份人员的其他人员;6、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本行业、本系统因私出国(境)需提交单位意见的人员。
要及时督促因公出国(境)的人员,按规定在回国(境)后7天内,将所持因公出国(境)证件交由发证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督促因私出国(境)的人员,按规定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本意见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情况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坚决杜绝违规私自持有出国(境)证件的现象,清理结果于2015年2月底前报省残联人事部。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10〕15号)、《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等法规及配套文件,督促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同时,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人员考勤管理,强化平时考核与监督,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五、加强协作配合与信息沟通。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凡发现有党员干部外逃或涉嫌外逃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党组、理事会。要建立完善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汇集信访举报、巡视巡查、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情况,逐步整合谈心谈话、干部考核等工作中有关干部监督的信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和运用;探索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机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人员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做好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