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的常务会上,李克强表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使他们安居乐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政府要补上残疾人事业发展这块“短板”。
“过去三十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国残疾人数量大,总体上讲,残疾人事业与经济事业发展相比较还是‘短板’。”李克强解释说。
他进而说,我国社会事业本身属于“短板”,而残疾人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是“短板”中的“短板”。
“既然有短板,就要补上,而且要优先补上!”李克强态度坚定地说。
他特别提出,对于重度残疾人,要在疾病报销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政策。他解释说,重度残疾人往往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遭遇疾病时受到的折磨更大,更容易失去生活的希望,极易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
他特别要求有关部门,要深入残疾人群体,多调查了解实情,多体察他们的真实需求。
总理说:“残疾人事业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要让残疾人的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