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对现有考试招生制度做出重大改革,旨在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其中,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一章中明确“拓宽社会人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必将给广大残疾人学习文化技能,提高受教育水平带来福音,也为修改完善现有考试招生政策,促进残疾人公平享有社会教育资源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