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残联〔2009〕190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残联: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省委80号文件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现就做好2009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统计工作变动项目
(一)年报新增设“残疾人参加新农保试点情况”表
为了配合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保工作的开展,中国残联在年报中新增了“残疾人参加新农保试点情况”表。各级残联要掌握试点县(市)农村重度残疾人和符合参保条件残疾人的基本数据,按要求认真开展残疾人参加新农保的数据填报工作。
(二)台账新增设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人员”表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中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岗位、职业资质和培训等基本情况,中国残联在原有“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台账的基础上,新增设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人员台账,各级残联要按要求对相关明细数据进行填报。
二、2009年统计数据报送时间及要求
2009年统计需要报送的内容有四项:统计快报制度、统计年报制度、统计台帐制度和资金统计制度。
(一)报送时间
1.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快报制度
报送时间:2009年11月25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
2.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
报送时间:2010年1月5日前上报。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3.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制度
——康复台账:
报送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就业服务机构台账:
报送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09年12月31日前。
——特奥运动员台账
报送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09年12月31日前。
——组织建设台账:
报送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09年12月31日前。
——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台账:
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09年12月31日前。
——信息化与统计台账:
报送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09年12月31日前。
4.残疾人事业资金统计制度
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二)数据填报要求
1.应报尽报。一是2009年统计数据必须到县一级;二是各项数据不得漏报、错报。
2.数据一致。一是各项台帐数据与统计快报、年报中的相关数据一致;二是2009年数据与2008年数据衔接一致;三是上报的数据与宣传的数据一致;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与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一致。
3.严格审核。一是通过统计软件进行审核,确保无逻辑错误;二是所有数据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三是涉及到累计的数据,要对照2008年累计数据和2009年新增数据进行审核。
4.必须填写数据审核表。在统计年报的最后一项表格是数据审核说明。此表必须认真填写,审核部门、审核人签名、联系电话一律不准空项,否则扣分。对审核中出现的错误必须进行数据审核说明和数据修改说明,并通过电话、QQ、邮箱等方式告知我们。否则按逻辑错误扣分。
三、上报要求
各省辖市残联要认真对照《河南省残联系统统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进行填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1.注意各项统计的上报时间,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
2.上报的数据必须包括本市所辖县(市、区)和本级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经业务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
联系人:李 玲
联系电话:0371—65909676
地址:郑州市政一街3号 邮编:450003
电子邮箱:ha_bgs@cdpf.org.cn
QQ群号:20926608
附件:《2009年度残疾人统计数据审核表》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