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学习资料六)

来源: 发表时间: 2010-07-14 【字号:

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

        编者按: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一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督机关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2009年,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一系列重大反腐措施出台,重要法规制度颁布,重大廉政事件发生,反腐倡廉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机关党委将辑录中央纪委办公厅和中央纪委研究室共同编著的全会精神辅导问答,供各党支部(总支)学习参考。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辅导问答(上)

        1.如何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答:腐败现象危害极大,严重影响党的形象,严重腐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改革开放伊始,党中央就郑重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与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认真开展对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开展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项目申报审批、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土地征收征用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制止各种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查处截留、挪用、克扣涉农补农资金问题,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大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督办查处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定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认真剖析一批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视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查处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监管等工作,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制定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推进行政审批、财税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改革,治理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定实施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加强农村、企业、金融机构及中介组织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通过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改革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经过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消极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2.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取得了哪些新成绩?
        答: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保证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和顺利推进,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过去的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做到中央重大政策措施一开始实施,监督检查就紧紧跟上,实施同步监督、全程监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经中央同意,成立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24个中央检查组,分三轮深入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行业和企业,重点对2008年新增1000亿元和2009年新增28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着重检查项目规划和立项是否科学、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以及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即项目100%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到位)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央检查组及时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了反馈,并督促其立即整改纠正;对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由中央检查组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地方和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同时,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对部分案件进行了通报。
        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3643件,其中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01件;全国立案查处环保违法违规案件10489件,会同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了5起环境违法案件。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的监管,在巩固2008年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监管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对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总结“廉洁办奥运”的经验,加强对“廉洁办世博”的检查指导。
        严明政治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中央纪委监察部及时就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做好新疆和全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3.2009年,在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新成效?
        答:2009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治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这些新进展可以概括为:全党全社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围绕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向进一步明确,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思路进一步清晰,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多措并举防治腐败的综合效能进一步显现。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觉承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009年初,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39个牵头单位、132家中央国有重要骨干企业、12家中央金融企业党委(党组)普遍召开了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普遍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基本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许多省(区、市)党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对惩防体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央纪委召开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后,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政部等30余家牵头和协办单位都已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和《办法》,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
         注重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部署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大力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举办廉政公益广告大赛,探索建立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一批反腐倡廉法规,推进了一批改革措施,以制度落实为抓手,积极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中央巡视组完成了对有关省(区、市)的巡视工作,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及时报送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的案件线索,有的地方按照“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公开透明、事后考核问责”的原则,探索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全程监控体系;深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查处。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来解决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既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对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抓紧查处;又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带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央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土地出让和审批、工程项目决策和招标投标以及规划审批等8个方面的指导意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严肃处理违纪违法案件,健全诚信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市场运行体系建设。在金融领域,加强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反洗钱合作机制和金融账户实名制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百万元以上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有所下降。在司法领域,中央政法委研究起草关于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建立加强司法干部监督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法院干警“五个严禁”的规定,促进了自身队伍建设。
        实行多措并举,提升综合治理腐败的效能。运用组织处理的手段,对在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构不成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作出组织处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起草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宣部在金社会开展“双百评选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了优秀公务员评选活动等。重视增加科技含量防治腐败,在海关报关、实名存款、反洗钱、网络举报、电子监察、网络招标投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的省(区、市)推广运用“机制+科技”防治腐败体系的做法,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效能。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牵头和协办单位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建立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文件,制定了工作程序,确定党组书记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财政部针对承担的部分牵头任务,分别与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分工合作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监总局等单位,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定期与协办单位研究工作。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部门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省(区、市)一些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制定了联系合作的工作规范。
        4.过去的一年。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重要举措?
        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多次就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在2009年年初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过去的一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不良风气,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加强,并带动了政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
        各地区各部门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作为促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改进公务接待等文件精神,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请客送礼,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据统计,在过去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158.06亿元;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三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0%、45.5%和37.6%,厉行节约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5.一年来,在加大查处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方面取得哪些成绩?
        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过去的一年,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办商业贿赂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4504件,结案1328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8708人。严肃查处了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等一批大案要案,震慑了腐败分子,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548件,涉案金额39.1亿元。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展开排查,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剖析,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6.过去的一年,在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方面取得哪些成绩?
        答:过去的一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对于保证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全国共有27343名干部主动上缴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以及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督促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围绕《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并按照《规定》要求,清理和纠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取酬、不正当职务消费的问题,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
        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中央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近些年来,“小金库”问题比较严重,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社会反映强烈。2009年4月,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经中央审议批准,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4月24日,召开了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展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全国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共发现“小金库”22884个,涉及金额101.58亿元。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有力地遏制了“小金库”盛行的势头,增强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保障了国家资产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7.2009年。在坚决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方面取得了哪些主要进展?
        答: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我们党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继续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下大气力治理那些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取得新的成绩。
        严肃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农业部等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全国共清理涉农收费文件2933个、收费项目5865个;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问题涉及金额8.8亿元;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13908个;纠正和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34873个,涉及金额3.1亿元。通过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减轻农民负担6.7亿元。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及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治理公路“三乱”。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6项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项目,对其他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福建、江西等13个省已全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全国共撤销收费站点1430个,占全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总数的74%,涉及公里里程7.7万公里。加大对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的督查力度,组织力量分两次对海南、广东、湖北、江西等10个省公路“三乱”问题进行暗访或回访检查,对一些问题公开曝光,52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治理教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清理规范工作,除新疆外,30个省(区、市)共取消教育收费项目106项(次)。加大对涉及教育乱收费和骗取教育经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除西藏外,30个省(区、市)都开展了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目前,广东、天津、河北、浙江、重庆5个省(市)已全部实现政会分开;福建、青海等省(市)在规范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对垃圾短信和信息扰民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铁路、民航、邮政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纠风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公共服务部门行风转变。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共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75588个,撤销73726个,撤销率达到97.54%,其中市(地)级以下项目全部撤销。通过大幅削减项目,减轻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推动了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据统计,清理后每年可节约资金约26.5亿元。全国共纠正和查处各类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问题264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26人。
        8.过去的一年。在研究制定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体现。2009年,中央纪委监察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取得了新成效。
        在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情况的巡查,2009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2009年6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在规范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2009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部署,2009年1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
        在促进科学发展、保证政令畅通方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厉惩处土地违纪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2009年6月,监察部印发了《关于适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认真贯彻执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强监察机关和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2009年9月,监察部、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监察机关和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
        在进一步完善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制度方面。2009年7月,中央纪委印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为加强统计工作,惩处和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2009年3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惩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2009年6月,中央纪委正式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其他方面。为推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法律制度相衔接,2009年5-9月,监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3次派员赴维也纳参加《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查和技术援助政府间工作组会议。此外,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等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9.一年来。在扎实推进一批改革措施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推进一批改革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治本抓源头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各省(区、市)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25项、下放行政审批和其他管理事项2116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门之间审批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审批等问题;为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全国县(市)一级基本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些省(区、市)也建立了省级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些地区和部门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和网上投诉具体办法。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干部竞争性选拔、票决、交流、问责等改革稳步推进,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审判、检务、警务、狱(所)务等公开制度进一步实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继续推行,促进了司法公正。
        第二,财税、投资、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对经济运行关键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规范预算执行调整,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制度,清理和规范了收费基金管理。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坚持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核准范围,目录修订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数量在目前基础上下降近60%。加强对投资的调控和监管,引导投资增长。调整项目资本金比例,合理调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民生工程的资本金比例,适当提高“两高一资”项目等少数行业的资本金比例,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继续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加强企业投资决策管理和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薪酬管理。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稳步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部分银行商业化改革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证券体制和保险体制改革,强化金融监管,促进了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第三,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逐步推开,经济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在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方面,中央有关部门开展了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规范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在完善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方面,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检查,直接查办和督办了一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中的违规违法案件。在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方面,加强了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化建设,推进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在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方面,推动产权交易机构的联合重组,引导产权交易机构从过去独立分散经营向区域化统一运作方式转变,形成了上海、北京、天津、重庆4家中央企业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加强监督监测,全国20个省(市)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已实现联网,由国资委监管的企业的产权交易已经全部纳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的监测范围。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方面,健全了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实施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得到落实。
        总之,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一批改革措施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证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0.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方面进行了哪些积极探索?
        答: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紧紧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积累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积极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点工作;出台《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70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推进;出台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巡视组对12个省(区、市)、8家中央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了巡视,各省(区、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也开展了巡视,建立巡视成果运用和督办等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巡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取得新的成效;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基层党务公开,研究制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部署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各省(区、市)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力度不断加大,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11.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根本建设和长期任务。中央纪委监察部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将其作为一项基础工程长抓不懈。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有效的手段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以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2009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多数省(区、市)纪委都召开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及时向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积极研究具体措施,扎实推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和制度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持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引导和督促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二是着力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制定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等,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得到新的加强。三是认真做好干部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从相关部门、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广泛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对全国近2000名县纪委书记进行了大规模集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新的提高。四是积极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对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中管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一些省(区、市)不断深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制定了加强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探索推进乡镇等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五是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创新,一些省(区、市)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实行了纪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研究规范干部竞争性选拔机制,加大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十分重视,贺国强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全国县纪委书记培训班学员代表座谈会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座谈会上,对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部署,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组监察局等第一批活动单位,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以及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等第二批活动单位,乡(镇)纪委等第三批活动单位紧密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参加前两批活动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达1.4万多个、纪检监察干部近20万人,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始终紧扣“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这个主题,牢牢把握“四个对”的根本要求,坚持正面教育,树立宣传典型,结合开展向王瑛、李彬等同志学习活动,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化了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方针、目标和任务的认识,增强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使命感,促进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四个对”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二是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和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仅在第二批主题实践活动中,各参加单位就征求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33985条,查找突出问题34449个,制定整改措施43133项,新建制度19888项,修订制度28807项,使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增强。三是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在完成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广泛开展了警示教育、素质提升工程、服务群众行动、加强能力建设等生动活泼、各具特色的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加强理论学习、苦练业务本领的意识普遍增强,驾驭工作全局和开拓工作局面的能力、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断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得到充分体现。四是注重结合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推进工作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意识普遍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的推进力度明显加大,拓展新领域、完成新任务、开创新局面的风气进一步形成,在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的转变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完成。主题实践活动不仅得到了党中央的充分肯定,而且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积极反响。
        以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为重点,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纪检监察系统的基础地位,中央纪委监察部把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2009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09]9号),同时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10号)。这是改革开放30年来第一次专门就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作出规定。2009年6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又专门召开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贺国强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央有关部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大力支持。两个文件出台后,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创造性地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理论武装不断强化、政治素养不断提高、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多数省(区、市)按照文件规定落实了县级纪委书记在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的排名,部分县级纪委常委配备了正科长级领导干部。二是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的加强。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进一步规范,人员编制得到一定程度增加,纪律检查员、监察员配备进一步明确,大多数省(区、市)有选择地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试行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三是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措施逐步落实。中央纪委为全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补配办公办案设备装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截至2009年11月底,共为26个省(区、市)2637个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配备1604辆办案用车、5247台电脑等办公办案装备。四是自身建设有了可喜变化,干部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在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更加重要的作用。
 


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大事解读

        1.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1月12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全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2.厉行节约和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中央作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决定,既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在财政收支矛盾凸显情况下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是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长远战略决策。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各级党政机关重申和提出了八条要求。同日,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重申和提出七条要求。4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明确任务分工,量化经费缩减指标,健全完善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9月11日,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和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情况汇报会,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作,保证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据统计,2009年一至三季度,全国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与近三年同期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53.78%和50.57%;中央部门共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费用5.97亿元,各地区共压缩152.09亿元,公款出国(境)旅游、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有所遏制。
        3.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
        王瑛同志生前担任四川省南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曾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等多项荣誉,罹患肺癌后,坚持与病魔作顽强斗争,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2008年11月27日因病情恶化,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去世,年仅47岁。2月2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追授王瑛“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就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胡锦涛指出,王瑛同志是优秀纪检干部的代表,要宣传她的感人事迹。3月23日,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向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楷模王瑛学习。
        4.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召开
        3月24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强调,2009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5.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明显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央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重大措施,决定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实施总额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做好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证2009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举措,也是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全程跟进、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途径。2009年,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24个检查组,深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有关行业和企业,重点围绕2008年新增1000亿元和2009年新增2800亿元中央投资落实情况,开展了三轮认真细致的检查。第一轮检查于2008年11月底至2009年1月下旬完成;第二轮检查于3月24日至5月6日完成;第三轮检查于10月13日至11月25日完成。其间,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5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与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海内外通报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9月24日,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对检查工作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进行通报。年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整改问题、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执行纪律。检查工作为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第一轮、第二轮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第三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有近三分之二整改到位。截至2009年11月1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中的违纪违法案件88件,涉及党员干部198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1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人。
        6.《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颁布实施
        3月25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公布,并于5月1日起施行。《处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定,共15条,对适用范围、应受处分的违纪违法行为及其处分幅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源等危害性较大的行为,明确了具体量纪标准。《处分规定》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强决心,对于促进各级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小金库”的存在,危害大、影响坏,不仅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而且助长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歪风,往往成为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4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4月24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5月31日,印发《“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有功者将给予资金奖励。7月24日,中央纪委印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作了明确规定。12月11日,召开全国“小金库”治理阶段性情况汇报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月底,全国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共发现“小金库”22884个,涉及金额101.58亿元;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款项予以行政处罚270人、组织处理147人、党纪政纪处分298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1人,有力地遏制了“小金库”盛行的势头。
        8.两个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文件印发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纪检监察系统的基础地位,是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和农村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对于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月28日,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就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的政策规定。6月9日,中央纪委等单位联合召开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两个文件作出部署。两个文件的制定出台,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第一次专门就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作出规定。两个文件的印发实施,有利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筑牢反腐倡廉建设基础工程,从而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9.对全国县纪委书记进行培训
        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重要任务,县纪委书记担负着重要职责。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背景下,加强县纪委书记队伍建设,是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客观需求,也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5月8日至6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采取集中选调、分期安排的方式,依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北京、杭州培训中心,举办了3期7个班次的培训班,对全国近2000名县纪委书记进行培训。十几位来自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有关领导同志为学员作专题讲座,培训内容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农村改革发展以及新时期党的建设等多个方面。培训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学员代表座谈会,要求全国县纪委书记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做合格的纪委书记。本次培训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历史上第一次对全国县纪委书记进行大规模集中培训,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10.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办法印发
        当前,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2010年要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时间紧迫,任务艰巨。5月25日,中央纪委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明确了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6月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检查办法》作出部署。《检查办法》的印发实施,对建立健全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推动作用,确保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具有重要作用。
        1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颁布实施
        6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问责规定》是规范问责工作、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体系的一部重要法规,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基本依据。《问责规定》共4章26条,包括“总则”、“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实行问责的程序”和“附则”。《问责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1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颁布实施
        7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廉洁从业规定》在2004.年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基础上修订,适应了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的需要,是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共5章30条,包括“总则”、“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和“附则”。《廉洁从业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1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实施
        7月2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巡视条例》是落实党章关于巡视工作规定、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共6章49条,包括“总则”、“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人员管理”、“纪律与责任”和“附则”。条例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开展巡视工作的经验,明确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拓展了巡视监督内容,完善了巡视监督程序。《巡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因此,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7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组织领导工作分别提出意见。8月1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10月23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要求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12月22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对工作进行总结,对明年工作提出要求。自7月开展以来,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线索4869个,立案35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1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94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777人。
        15.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召开
        7月13日至14日,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四个法规和文件作出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讲话中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四个法规和文件为契机,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当前形势和任务的分析研判以及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保证。
        16.新中国党风廉政建设六十年理论研讨会召开
        9月11日,新中国党风廉政建设六十年理论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旨在全面回顾新中国党风廉政建设走过的辉煌历程,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成就和重要经验,深入探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问题。会议回顾了新中国反腐倡廉重大战略思想和重要理论观点,深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本次理论研讨会共收到论文1091篇,评出获奖论文70篇,各有关方面1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60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实际出发,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17.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
        9月15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对于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会提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效。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
        18.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19.《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印发
        10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意见》分4个部分14条,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中央办公厅在印发《意见》时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到干部工作全过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意见》的印发和实施,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变当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尉健行同志反腐倡廉专题文集出版
        10月13日,尉健行同志《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由中央纪委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本书收录了尉健行同志自1987年至2002年担任监察部部长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期间关于反腐倡廉方面的重要报告、讲话和文章。本书集中了尉健行同志贯彻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主要思路和言论,反映了尉健行同志对党的反腐倡廉理论的深刻思考,体现了广大干部群众在这一历史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本书对于了解这一时期反腐倡廉的历史发展过程,深化对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时俱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积极意义。
        21.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研讨会在京召开
        10月14日至16日,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以“APEC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为主题,围绕廉政准则的建立与执行、避免和消除利益冲突、加强廉政教育与培训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此次研讨会由中国监察部,外交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与美国政府道德署、国务院共同举行,为期两天半,来自亚太地区21个经济体和有关国际组织以及国内有关部门的150名代表出席会议。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研讨会是亚太地区各经济体加强反腐败交流与合作的重平台。本次研讨不仅有利于促进亚太地区反腐败交流与合作,也将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反腐败斗争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22.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开通
        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举报网站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网站的开通是中央纪委监察部继2008年6月26日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以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的又一重要举措。
        2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三次缔约国会议召开
        11月9日至13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三次缔约国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本届会议就建立一个审议各国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情况的机制进行讨论,同时,与会代表还就如何追回被腐败分子带到境外的资产等问题进行探讨。来自公约缔约国、签署国及多个联合国专门机构和政府组织的代表约1000人出席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副部长宋涛以及代表团副团长、监察部副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大会上发言,介绍中国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情况。
        24.(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印发
        11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本规划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规划》提出,从2009年起,用5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采取脱产培训等方式对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普遍进行一轮培训。《规划》包括“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组织领导”四个部分。《规划》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把《决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对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25.严肃查办一系列重大案件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央纪委监察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1月22日,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陈少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生活腐化。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少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月4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王益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王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王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月3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米凤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米凤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国有企业财物;违反有关规定,低价从国有企业购买别墅;生活腐化。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米凤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月8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杏。
        6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原主任朱志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朱志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低价购买和收受他人所送住房。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朱志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月18日,天津市委原常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皮黔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皮黔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滥用职权,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皮黔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同海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1999年至2007年6月,陈同海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
        8月5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黄松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松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月24日,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王华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亲属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华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月27日,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陈绍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生活腐化。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绍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孙瑜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8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经查,2004年下半年至2006年11月,孙瑜利用其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