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残联“三个强化”
全力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近年来,鲁山残联以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全方位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为“折翼的天使”插上翅膀,重燃了残疾儿童生命之光。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救助政策知晓率。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宣传,全面摸清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底数,通过开展“致残疾儿童家长的一封信”活动,向全县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家长进行政策宣传;对来残联咨询、申请康复救助项目的残疾儿童家长,热情接待,详细介绍残疾儿童康复内容、救助标准、申报程序,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同时耐心地介绍各类儿童康复知识,分析省、市、县各级康复机构的优势,根据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由他们自主选择康复机构;对偏远镇村残疾儿童,组织村级康复站指导员开展下乡集中筛查,现场评估、现场指导,对有需求的残疾儿童现场帮助办理申请。同时,结合民生监督平台、动态更新入户调查以及残疾人节日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户、到人,提升大众知晓率。2023年以来发放“致残疾儿童家长的一封信”1000份,发放政策宣传页3000份,面对面宣传2000余人次,开展集中筛查2次700余人,让残疾儿童康复理念和救助政策深入民心。
二、强化部门联动,着力构建工作合力。加强与县卫健、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统筹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做好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建立健全早期筛查、评估治疗和康复训练工作机制。建立筛查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将筛查出的残疾儿童纳入每年动态更新数据调查范围,列为救助对象,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转介及康复服务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优化结算办法,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予以救助。2023年以来与全省32家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建立业务联系,累计为83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拨付资金441万余元,实现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康复机构规范运行。鲁山县共有定点康复医疗机构5家,分别承担听力、智力、孤独症、脑瘫康复训练项目,为保障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效果,确保资金的发挥有效利用,县残联联合派驻纪检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各定点康复机构进行督导检查,主要从机构建设、项目管理、经费使用、档案台账、康复成效、儿童在训率、家长满意率等方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行立改。2023年以来,共对5家县域内定点康复医疗机构督导检查3次,发现问题17条,已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了定点康复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下一步,鲁山残联将继续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努力使每位有康复需求的患儿都可以得到康复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救助,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使残疾儿童家庭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