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上半年康复中期评估上报顺利结束

来源: 洛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 2013-07-08 【字号:

        自从2013年5月28日收到省残联下发的豫残联办〔2013〕25和26号文件后,就向各个县(市、区)传达并布置了中期评估和台账的任务通知。

        虽然这次中期评估上报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但在各县(市、区)残联康复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与业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认真审核有关数据,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如期完成了中期评估的上报工作,前后仅使用了不到两周的时间。

        中期评估上报工作开始的同时,台账数据录入工作也开始了。为确保台账数据与各业务工作同步,要求各县(市、区)残联康复部门按各业务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录入各项业务台账数据。根据豫残联办转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3〕26号)的要求,中国残联将从2013年起开展台账填报情况季度通报工作,通报情况提供各部门作为对各地业务工作和统计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于每年度7月、10月和下一年度1月的上旬通报,通报的内容为每年二、三、四季度台账填报情况,采取内部情况报告方式,通报中国残联理事会领导与各业务部门和省级残联。

        总结去年台账录入所遇到的情况和其他单位台账上报所遇到的问题,谈一下我对今后台账录入的几点想法:如果碰到在上年数据提取*时出现上年数据提取不了,是因为上年的台账数据中身份证号有重复的问题。上年数据中存在重复的身份证号,则“上年数据提取”操作只能提取到“空”,而且还会将已录入的数据覆盖为“空”,即:数据丢失。系去年系统审核针对“姓名+身份证号”不能重复,而今年改为系统审核针对“身份证号”不能重复,提高了审核的严格度。去年的数据身份证号没有重复的情况,还是可以正常提取上年数据的。还有,今年录入数据,绝对不要出现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或库中无此人的验证结果,在已有数据录入的情况下,也绝对不能再执行“上年数据提取”操作。

        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便于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评估各项政策制度的实施情况。今后,我们大家要从源头做起,强化康复台账数据录入质量和统计数据评估审核,加强规范管理,保证康复台账质量,为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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