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辉县市2013年选聘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 新乡辉县市残联 发表时间: 2013-07-01 【字号:

新乡辉县市2013年选聘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圆满完成

 

        依据辉政文〔2011〕102号《关于印发辉县市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专职委员选聘实行“一年一聘”的工作原则。辉县市2013年度选聘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圆满完成。今年选聘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基层党委、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市残联加强与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沟通,商定了具体选聘方法和措施,确保有分管副职领导负责,乡(镇)残联和各村干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开展选聘工作。乡(镇)残联严格按照选聘文件精神,理清思路,扎实工作,认真上报专职委员各项资料并做到资料齐全,档案详实。

        二、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专职委员综合素质。为提高专职委员工作能力和自身业务水平,更好地适用工作环境,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市残联利用近2个月时间对全市22个乡镇519名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前期业务培训,市残联侯海臣理事长和各业务部室负责人合理安排精心设置培训课程并亲自授课。通过培训进一步激发了专职委员的工作热情,端正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扎实开展残疾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广泛宣传,专职委员参聘愿望显著增强。市残联通过宣传党和国家政策使广大残疾人进一步认识到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关爱,消除了他们自卑心态,增强了自信心,使他们认识到帮助他人的同时,也快乐了自己,愿意走出家门为残疾人服务,因此在今年专职委员选聘活动中,年轻并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残疾人也踊跃报名参加选聘,参聘人数明显提高。

        四、专职委员误工补贴能够及时发放到位。市残联理事会在充分考虑专职委员工作的同时,将其误工补贴问题放在首位。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并协调有关部门,多方筹措资金。截止目前,辉县市2012年专职委员误工补贴资金全部到位并发放到每位人员手中,消除了他们的思想顾虑,极大地激发了他们工作的热情。

 


        来源:辉县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