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成功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来源: 平顶山市残联 发表时间: 2011-06-16 【字号:

        6月9日,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在北京召开,平顶山市喜获殊荣,被中国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称号。

        2008年11月,平顶山市作为河南省唯一代表城市,与中国残联签订创建任务书,开始创建工作。经中国残联验收,平顶山市69项创建标准、11项发展指标和13项硬性指标全部达到创建要求。中国残联验收组指出,平顶山市的残疾人工作,创造了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特色经验。

        平顶山市现有36.3万名残疾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残疾人社会保障逐步完善,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残疾人法制维权服务贴心。平顶山市先后承办了河南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河南省普及型假肢装配现场会、河南省低视力康复工作现场会、河南省扶贫工作现场会等,残疾人工作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前列,是“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

        平顶山市连续3年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投入757万元资金救助702名残疾儿童,发放“医疗救助卡”,为1386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32万元的基本治疗药品费用补助;为缺肢者免费装配假肢494例。全市共有7所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7%;扩大贫困残疾学生的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累计资助残疾学生947人,发放助学金110万元。近3年来,全市城乡培训残疾人1.5万余人,其中88%实现就业;扶持残疾人发展庭院经济、个体经营,帮助5.5万名残疾人脱贫;投入资金670万元,对1354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

        平顶山市自2007年实施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曙光行动”,为所有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全市确定了18家定点医院,共完成24311例复明手术。手术患者中年龄最小的8岁,年龄最大的101岁,手术成功率100%、建档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100%。2010年3月,平顶山市被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荣誉称号。
 
        与此同时,平顶山市对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全面实行无障碍改造,所有公交车辆设置病、残、孕、老年人专用座席;实施“无障碍进家庭”工程,城市主要交通路口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市图书馆设立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2010年12月,平顶山市顺利通过“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检查验收。

       “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创建,有力地推动了平顶山市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扶残助残等工作的开展。

 

 

        来源:平顶山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