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出台《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平顶山市残联 发表时间: 2011-03-30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省部分市县区率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09号),全面推进平顶山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平顶山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11年3月18日,下发《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1〕10号),提出了平顶山市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各项指标,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残疾人工作。

        平顶山市政府下发《关于成立平顶山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平政文〔2011〕38号),由平顶山市政府副市长李建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保民和市残联理事长宋岚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19家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平顶山市作为全省两个体系建设7个试点市之一,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12年底要率先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将推进“两个体系”建设融入到我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中,坚持典型引领,全面推进。《实施方案》对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建设工作中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康复、教育等9个方面制定了明确标准,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实施方案》在贯彻省残联标准的同时,还提出了康复工作要有专项经费保障,明确了2011年各县(市、区)财政按辖区人口不少于0.3元/人/年的标准安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2012年达到不少于0.5元/人/年,2013年达到不少于0.8元/人/年的标准,切实推进全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目标的实现。

        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的继承弘扬,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客观要求。我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实施方案》为指导,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大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不断提高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让每一位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共享公平正义的阳光。

 


        来源:平顶山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