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 濮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 2011-03-30 【字号:

      2011年3月23日,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之后,濮阳市残联党组、执行理事会按照会议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
 

        一、迅速学习传达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24日上午,濮阳市残联党组、执行理事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传达了省政府副省长秦玉海,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玉德,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李国成在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省残联《关于对2011年残疾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豫残联〔2011〕30号)和《关于印发全省残联扶残助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残联〔2011〕31号)内容,通报了省残工委《关于表彰2010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市、县(市、区)的决定》(豫残工委〔2011〕4号)、《关于表彰2010年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残工委〔2011〕5号)及省残联《关于表彰2010年度残疾人重点工作先进市的决定》(豫残联〔2011〕33号)。通过学习,全体工作人员深受鼓舞,提高了做好残疾人的思想认识,掌握了今年全省残疾人工作的主要方向,为做好濮阳市残疾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积极向分管副市长专题汇报。24日下午,濮阳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郭俊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邹东波专题汇报了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邹东波副市长根据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作出重要指示:一是以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出台《关于〈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二是以市政府办的名义印发《濮阳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三是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濮阳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府与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四是根据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残两建办〔2011〕1号)要求,结合濮阳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做好“两个体系”状况普查工作,为推进“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准确数据;五是加大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2011年底前达到《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规定》要求;六是按照省残联与濮阳市残联签订的2011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要求市残联认真分解工作目标,与各县(区)残联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目标管理;七是根据濮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全市残联系统扶残助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扶残助残项目,确保残疾人受益人数比例不低于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0%;八是同意市残联为1000名听力障碍者免费配发助听器,为1000名下肢残疾人免费配发拐杖,为1600名肢体残疾人免费配发轮椅等大型捐助活动。

      三、市残联积极贯彻市领导重要指示。根据市政府副市长邹东波的重要指示精神,濮阳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会郭俊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实施。一是明确责任。要求分管理事长、机关各部(室)长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当好领导者,还有当好实施者,推动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化监督。要求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各县(区)残联、机关各部(室)、各二级单位扎实开展工作。对行动迟缓、敷衍应付的县(区)残联、机关各部(室)、各二级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以实际行动保证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三是营造氛围。要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省残联的联系,积极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橱窗、标牌、各个残疾人节日等形式,借助濮阳市在全国文明创建工作中深入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活动,广泛宣传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具体要求,做到人人皆知,努力营造贯彻落实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的浓厚氛围。
                 

 

        来源:濮阳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