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召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暨“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表彰工作会议

来源: 发表时间: 2010-08-20 【字号:

        8月17日上午,许昌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暨“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表彰工作会议在许昌迎宾馆召开。会议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残联、市人行联合召开。市、县两级财政、地税、国税、人行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及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残联组书记纪民晓及机关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新铭主持,市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张继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对2009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和“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禹州市残联、襄城县地税局、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上台发言,就如何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和残保金征收工作进行经验交流,他们的发言饱含感情、入情入理,激起了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深刻共鸣。
        会上,市地税局副局长连永建就去年地税征收工作做了回顾,2009年全市地税系统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39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2%,超收1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2%,增收198万元,为推动许昌市残疾人事业进步和促进许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然后对今年此项工作的开展讲了几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实际效果;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做好沟通协调;四是强化代征措施,力求应征尽征;五是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奖惩细则;六是更新工作方法,优化征收服务。
        最后,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张继红代表市政府残工委作了总结讲话。讲话全面总结回顾了2005年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启动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也指出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保金征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保金征收及巩固“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张继红理事长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牢记宗旨使命,切实增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全市残联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向地税、财政部门的同志一样,带着对残疾人朋友的深情厚意,扎扎实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二是全面贯彻省政府127号令,强力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今年是贯彻实施省政府127号令的第一年,市残联一定要抓住机遇,深刻领会新政府令的实质,扎实做好按比例就业各项工作。三是搞好协调配合,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保金征收提供有效服务。今年是全面实施地税部门代征、财政部门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第一年,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务必超前思考,广泛听取财政和地税部门的意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财政和地税部门征收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明确任务职责,确保按比例就业和征收残保金工作顺利实施。今年首次建立了许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许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职责。各部门必须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工作内容,列入工作规划,定政策、出措施中一并研究和落实,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支持力度。五是加强对残保金的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自律,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管理,科学使用,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能够收上来、管得严、用得好。讲话最后,张理事长还就进一步健全机制,巩固“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提出了要求。
        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新铭就贯彻本次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中最困难、最需要关心关爱的群体,关心支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保金征收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是构建和谐许昌的具体体现。如果残疾人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无论是改善民生,还是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工作成效都大打折扣。二要明确任务。贯彻落实省政府127号令是当前当务之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务必召开专题会议,抓紧研究部署,尽快出台当地的实施意见和部门具体措施。三要认真落实。参加会议的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回去后要向分管副县(市、区)长做出专题汇报,参加会议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要向单位主要领导做好汇报工作,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尽快研究部署今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的征收任务,推进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来源:许昌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