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来源: 发表时间: 2010-08-05 【字号:

        2010年7月29日,许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许昌市残联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残联理事长张继红、市残联党组书记纪民晓组织召集。市财政、市地税、市国税、市人行、市残联负责残保金征收工作的分管领导或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残联机关和就业中心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市残联理事长张继红主持。

        许昌市残联张继红理事长首先传达了全省残保金征收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并就贯彻《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127号令)、《河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豫残联[2009]238号)及《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残联[2009]103号)进行了认真解读学习。会议印发了《许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许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许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召集人、联系人建议名单》。市残联党组书记纪民晓就《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主要依据、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释说明。经认真征询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会议初步达成共识,研究通过了《许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建立了《许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许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召集人、联系人建议名单》。

        为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会议还明确了年度残保金征收任务目标,由市残联和市地税局联合下文分解量化任务到各县(市、区),最后会议还通过了近期关于召开全市残保金征收工作会议事宜。

        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许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张继红理事长强调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密不可分,需要大家的通力协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为推动许昌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面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许昌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