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残联办〔2020〕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
适配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残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管理,切实保障残疾人对基本辅助器具的需求,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精准化、个性化和专业化,确保完成“十三五”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到2020年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是“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工作目标。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从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各地要认真查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规范化管理
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豫残联〔2016〕112号)文件精神,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质量,确保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规范化运行,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流程,突出“适配服务”意识,切实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专业化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三、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各地要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的廉政防控机制,参照《河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反腐防控实施细则》(豫残联〔2014〕9号文)制定各地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反腐防控实施细则,确保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绩效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残联〔2019〕53号)要求,对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项目资金使用要合法、合规,公开、公平、透明。各地要加强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切实发挥好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政府采购,加强辅具质量管理
各级残联要突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产品招标采购和产品质量的管理,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筛查,均衡确定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种类,科学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目录和产品技术参数,规范残疾人辅助器具招标采购流程,做好对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完善后期辅助器具产品质量抽检和验收,确保辅助器具产品质量。各地要按照《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指导目录(2020版)》(中辅具发〔2020〕1号)的范围,合理制定当地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目录,满足当地基本辅具适配需求。各地要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质量的管理,强化适配服务环节的考核和监督,确保适配服务技术环节的质量,切实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满意度。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