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迪:建立解决残疾人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来源: 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 2020-06-29 【字号:

 

——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发言

(2020年6月24日)

  在我国8500万残疾人当中,贫困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的人,他们的贫困程度更深,脱贫难度更大,是脱贫攻坚的难点重点。这几年,随着脱贫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不断建立完善,贫困残疾人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一些已经脱贫。但要解决残疾人家庭相对贫困的问题,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当前贫困残疾人脱贫情况

  脱贫攻坚以来,一些助残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数量大幅减少,至2019年底,从700多万减少到不到50万人,已脱贫的残疾人数量已达到600多万人。目前,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获得低保等社会保障金扶持,家庭收入稳步增加,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慢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家庭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比例在减少;贫困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等多种方式接受义务教育,在高中、中专、大学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得到学费减免和教育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环境显著改善,住房安全有效保障,危房户全部被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优先实施改造。

  残疾人的脱贫面临的困难是,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老年人、患病者、残疾人的比例高达到45.7%。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近三分之一的家庭中有残疾人,未脱贫的大多数是劳动能力弱或无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肢体重度残疾人,他们脱贫难度大,返贫风险高,“脱贫不解困”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贫困残疾人即使从经济上脱了贫但生活质量仍然不高。同时,已脱贫的残疾人口中有返贫风险的占比也很大,他们收入来源有限,发展能力弱,极可能返贫或成为新增的贫困人口。

  二、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首先要解决48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存量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解决建档立卡未脱贫的残疾人过上更好的生活,确保他们在既定时间内实现脱贫,确保剩余的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其次要准确掌握疫情对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造成的实际困难问题,做好临时救助、监护照料、生产增收等相关政策和帮扶措施的落实。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种植、养殖贫困残疾人家庭要给予相应的保险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残疾人扶贫基地、农村残疾人合作社等要给予资金扶持。要开展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加贫困残疾人的就业创业机会。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各项帮难纾困措施优先落实到困难残疾人家庭,确保他们能稳定持续的脱贫。

  三要继续抓好助残扶贫基地、电商助残扶贫、残疾妇女手工编织等能够推动贫困残疾人家庭就业的扶贫项目,带动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持续增收。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要推动做好贫困残疾人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低保、医保、养老保险、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政策落实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三、全面建立解决残疾人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困难残疾人是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殊群体,既有经济因素导致的“贫”,更有因残疾而造成的“困”。困难残疾人家庭由于劳动能力较差,相对贫困问题将更加突出。应对残疾人相对贫困问题将会是一个长期任务,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帮扶机制,解决残疾人相对贫困问题,是一项重要课题。我提几点建议:

  一要建立精准的相对贫困残疾人监测机制,利用大数据信息手段,详细掌握相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情况,精准监测、及时跟踪其生产生活情况、帮扶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

  二要进一步完善帮扶相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制度,减轻相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负担,在基本教育、医疗、住房、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继续加大对相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帮扶力度。

  三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解决残疾人相对贫困问题中的根本性作用,加强对相对贫困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创新就业方式,建立帮助相对贫困残疾人就业增收、产业扶持的长效机制。

  四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帮助相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培育和增强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和能力。

  五要加强基层为相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对相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保障力度,做好残疾人照护服务、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等。

  来源:中国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