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 2010-04-01 【字号:


豫残就办〔2010〕3号

各省辖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按照《2010年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工作已在全省展开,从目前开展情况看,大多数省辖市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进展顺利,但也有个别地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严重影响了全省进度,为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严把普查登记关。入户普查登记是普查数据的源头,是保证数据质量的关键,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张贴普查公告,搞好宣传发动,认真普查登记,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把全省16—59周岁城乡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全部登记在册,并认真检查、验收有关普查登记表格,及时纠正差错,确保原始登记数据质量。

    2.严把数据录入关。普查数据录入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极易产生再生性错误。各地要指定专人进行普查数据录入工作,加强对录入人员培训,做好录入过程中的全程监督检查,避免出现再生性差错。

    3.严格执行周报规定。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省辖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普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严格执行周报规定,随时掌握本地普查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周报实行两周以来,驻马店、安阳、新乡、焦作、许昌、濮阳、三门峡、商丘、周口、鹤壁、济源等省辖市周报及时,信息完整,但也有一些省辖市存在周报不及时、内容简单等问题。省残联近期将就普查工作进行督察,力争做到步调一致,全省一盘棋。

    4.各地可灵活掌握时间进度,争取边普查、边录入、边培训。普查工作原则上要求4月10日前结束,如果困难较大,可适当延长10天左右,但4月底之前必须完成录入工作,确保5月份开班培训。

    5.以普查为契机,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动员面广,涉及人员多,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在为民”的具体行动,也是地方政府、残联及相关部门走千家入万户、了解民意的难得机会。各地要把握好这一难得机遇,坚持“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的调查精神,把入户普查与宣讲党和政府保障服务残疾人的政策结合起来,与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群众的意见结合起来,与扶残助残活动结合起来,与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结合起来,使入户普查的过程真正成为调查残情的过程,了解民意的过程,释疑解困的过程,保障服务的过程。


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