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 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 2017-01-23 【字号:

 洛阳市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设4个职能科室和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市残疾人维权中心3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工作,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人, 退休人员10人;洛阳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事业编制8人;洛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9人;洛阳市残疾人维权中心事业编制3人,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规范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做好保障金征收;开展特色培训,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创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辐射带动农村残疾人实现就业;继续开展“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持续开展残疾学生助学工程;做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和城镇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做好盲人保健按摩、医疗按摩的培训和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盲人按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219.25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445.25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92万元;专项收入4133万元;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473万元;部门结转结余7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7.04万元,占4.54%;商品和服务支出28.34万元,占0.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55万元,占0.62%;项目支出4921.32万元,占94.3%。主要项目是:残疾人两项补贴、返还各城市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费,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经费、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特困残疾人学生救助费、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扶贫基地等。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5219.25万元,较2016年收入预算增加536.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

 2、2017年支出预算5219.25万元,较2016年收入预算增加536.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支出13.3万元,同比下降了4%。其中2016年因公出国处境费用预算数为0,同比下降100%;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车购置预算数为0),同比下降4%;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3万元,同比下降1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支出,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9万元,其中差旅费3.5万元、办公费1.4万元、邮电费0.7万元、公务接待0.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说明

2017 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 166 万元,其中服务类2项,共计165万元;设备类 1项,共计 1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度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覆盖率为 95%,项目事后自评、事后综合评价也按要求全面开展。

2017年预算绩效评价实现项目全覆盖,所有项目预算(一般性项目和专项资金)都事前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共计 70个项目。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

2017年市残联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