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河南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康复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残疾人工作的技术人才充实进来,为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在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额内招聘人员的原则;
2、坚持引进高层次人才,确保人员素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上级指导与本级主动工作和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6名。
详见《河南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为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对于此次招聘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残疾人优先。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纪律性;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6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岁以下(1971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河南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息记录的;
6、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在省残联组织指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方法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ha.hn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 //www.hnrsks.gov.cn)、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址http://www.henancjr.org.cn/)网站上发布,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具体工作安排。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须在2016年11月21日8:00—11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按照人事考试网要求进行。
康复中心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考试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时间、成绩查询等相关事项请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由省残联和康复中心组织实施,将全面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发展潜力以及爱岗敬业综合素质和纪律性等方面内容。
面试由省残联和康复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当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应聘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等有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已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尚未认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面试当天,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区,迟到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康复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招聘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康复中心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省残联审核后,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聘用。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办理入编及聘用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康复中心领导班子、人事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单位负责部分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科承担具体工作。
七、纪律要求
参与本次招聘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都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以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招聘工作中,招聘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徇私舞弊,按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工作。整个招聘过程中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操作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371-63822217(康复中心人事科)
0371-60856339(省残联人事部)
监督电话:0371-60856157(省残联机关纪委)
附件:河南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河南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