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党员领导干部 谈心谈话制度

来源: 人事部 发表时间: 2016-06-29 【字号:

           省残联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残联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谈心谈话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结合省残联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各级组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了解干部思想状况、工作表现、生活情况、作风建设等各方面情况,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同志及时给予肯定、鼓励,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二、谈心谈话的范围

      1.党组、理事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领导班子成员与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

      3.领导班子成员与省残联党员干部职工之间。

      4.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之间。

      5.其他需要进行谈心谈话的。

      三、谈心谈话的原则和方式

      1.按照党组、理事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心谈话。党组书记、理事长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1-2次。班子成员每年与所分管的机关部(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2-3次;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与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谈心谈话3-4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对受到群众举报或发现有违纪违规的责任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重点谈话制,直到解决问题为止。

      2.谈心谈话可采取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谈心谈话的内容应如实记录,建立档案。

3.做到“八个必谈”:岗位或分工调整时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时必谈,工作人员退休时必谈。

      四、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2.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近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3.群众对本单位(部门)及其个人在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满意,或受到举报、投诉的,提出纠正和整改措施。

      4.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5.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6.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7.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8.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

      五、谈心谈话的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对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侧重于启发式谈,对普通干部职工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错误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警告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2.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认真听取干部本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谈心谈话时要。要注意讲艺术,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和艺术,营造宽松、融洽的气氛,引导谈心谈话对象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真正达到增进了解、解决问题的目的。

      3.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党员干部职工谈,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党员干部职工作表率。

      4.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上来。二是与关心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党员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三是与推动工作、促进事业发展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着力解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扶贫与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宣传文化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残联系统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防“四化”、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谈心谈话工作的日常协调

谈心谈话的日常开展、督促检查等由省残联党建办统筹协调,机关党委、人事部等协助落实。每年年底要将各级各部门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总结)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