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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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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残疾人证注销办理需知

一、申请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进行残疾人证注销。

注销后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同时不再享有残疾人服务。

      (一)残疾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注销;

      (二)残疾人已死亡;

      (三)残疾人已康复痊愈。

二、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残疾人证注销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大厅窗口办理; 

      (2)办结: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注销。 

2.网上办理流程: 

      (1)注册: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2)登陆:填写姓名、电话及户籍资料等信息进行注册并登陆; 

      (3)申请:转入全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网上提出注销申请; 

      (4)受理:县级残联对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注销:审核通过后网上注销。

残疾人证注销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残疾人证(原件)

三、申请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残疾人证注销常见问题

问题一:残疾人证丢失后能否补办?

      答:如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第一次申请补发的残疾人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1”,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新证补发后作废,同时在残疾人基础信息系统和动态更新系统中注销。


问题二:残疾证的用途?

      答: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扶助政策的重要依据。


问题三:残疾证能否变更?

      答:残疾人证内容变更。姓名、出生年月或身份证号更正,须由申请人携带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到县级残联办理更正。如不能证明是同一人或证据不充分的,不予更正。申请变更残疾类别、等级的,须到指定评残机构重新评定后,视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问题四:残疾人证能否随户籍迁移?

      答:自户籍迁移之日起,3个月时间内,本省户籍持证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残疾人证、户口簿、身份证,主动到迁出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单。超过6个月的,其残疾人证将予冻结,办理迁移手续后改为迁出状态。


问题五:对残疾评定有异议怎么么?

      答: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更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市级残联申请重新评定,经市级残联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如仍有异议,可向省级残联提出申请,由省级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问题六:办理残疾人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凡具有我省户籍的公民均可向其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凡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问题七:残疾人证有没有效期?

      答: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期满应重新评定,由持证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


问题八:残疾人证如何申请办理

      答:1.申请人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

      2.申请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3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到所在乡镇(街道)残联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