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迁移办理需知
一、申请条件
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持证人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
残疾人凭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
网上申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进行残疾人证迁出登记,并上传户口迁出证明。
二、审核
区县残联根据证明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残疾人证标记为迁出状态。
三、进度查询
残疾人通过全国残疾人服务平台个人中心,查看办理中的迁出流程,可以查看当前办理情况。
四、评价
对于服务完成的迁出申请,可以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态度、服务整体情况做出综合性评价。
残疾人证迁移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流程:
(1)迁出受理: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到大厅窗口开具河南省残疾人迁移单(迁出);迁入地县级残联审核办理迁移(迁入地县级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指定评残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并填写评定结果;
(2)迁入受理:本人携带残疾人迁移单(迁入)、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鉴定表原件、3张2寸白底彩照及照片电子版到大厅窗口办理,审核通过后,县级残联打印残疾人证;
(3)发证:本人持回执单、身份证到场领取;代领人持回执单、残疾人的身份证到现场领取;邮政快递(申请人提供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网上受理流程:
(1)注册: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2)登陆:填写姓名、电话及户籍资料等信息进行注册并登陆;
(3)申请:转入全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网上提出迁移申请;
(4)受理:迁出地残联审核无误后,开具河南省残疾人迁移单,网上办理迁出;迁入地县级残联审核,网上办理迁移,迁入地县级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指定评残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并填写评定结果;
(5)核发:县级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6)制证:审核通过后,县级残联打印残疾人证;
(7)发证:本人持回执单、身份证到场领取;代领人持回执单、残疾人的身份证到现场领取;邮政快递(申请人提供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残疾人证迁移办理材料
1、申请人为精神、智力及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申请、监护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原件)
3、监护人证明材料(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鉴定表(原件)
6、河南省残疾人证迁移单(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原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原件)
残疾人证迁移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2017〕34号 第二十三条: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持证人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标注为迁出状态。残疾人凭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依据迁移证明,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残疾人证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完成迁入工作。迁入地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在迁入地当地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残疾人证迁移常见问题
问题一:办理残疾人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凡具有我省户籍的公民均可向其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凡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问题二:残疾人证如何申请办理
答:1.申请人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
2.申请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3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到所在乡镇(街道)残联申请办理。
问题三:对残疾评定有异议怎么办?
答: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更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市级残联申请重新评定,经市级残联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如仍有异议,可向省级残联提出申请,由省级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问题四:残疾人证有没有效期?
答: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期满应重新评定,由持证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
问题五:残疾证的用途?
答: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扶助政策的重要依据。
问题六:残疾证能否变更?
答:残疾人证内容变更。姓名、出生年月或身份证号更正,须由申请人携带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到县级残联办理更正。如不能证明是同一人或证据不充分的,不予更正。申请变更残疾类别、等级的,须到指定评残机构重新评定后,视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问题七:残疾人证能否随户籍迁移?
答:自户籍迁移之日起,3个月时间内,本省户籍持证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残疾人证、户口簿、身份证,主动到迁出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单。超过6个月的,其残疾人证将予冻结,办理迁移手续后改为迁出状态。
问题八:残疾人证丢失后能否补办?
答:如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第一次申请补发的残疾人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1”,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新证补发后作废,同时在残疾人基础信息系统和动态更新系统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