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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单位的工资达不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办?

匿名:
2017/4/15
每一位残疾人都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否可以认为,我们在单位工作的残疾人工资等于是国家发的。如果我们在单位工作的残疾人,每年的收入达不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们是否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讨要我们的就业保障金?
回复:
2017/4/24
你好,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每一个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安置比例,就需要按照差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财政部(财综〔2016〕72号)的规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助。 (六)经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