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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工作难,担心报公务员身体条件受限

匿名:
2016/12/1
省残联领导您好,我是一名会计专业学生,由于医疗事故导致我左上肢肢体残疾四级。毕业后应聘省内几家公司,笔试面试都通过了,最终体检不合格。我很无助,在校时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励,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都能处理的井井有条,但一直无法获得一个工作机会。这次省考我想努力争取个机会,可仍是万分担心,最终体检会不合格。因此, 向您求助。希望您能给予指导
回复:
2016/12/13
你好,依据《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残联「2014」105号﹞的要求: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明确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带头招录和安排残疾人。要建立岗位预留制度,凡是在职残疾人职工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制定预留岗位目录,预留一定数量的编制和岗位,用于招录残疾人;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如党政机关中的科研、技术、后勤等岗位,应优先招录残疾人。 (三)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招录工作时,除特殊岗位外,不得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残疾人;凡符合国家规定录用体检标准的残疾人,不得拒绝录用。各地在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措施,为残疾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